記者王鼎鈞/台北報導內政部推動需用機關自行查詢地籍資料方式,取代以往民眾洽辦業務須自行檢附地籍謄本的規定,截至去(103)年底,全國已有41項業務,民眾至機關洽辦時,無需再檢附地籍謄本,所節省之紙張高度已相當於0.8座101大樓高及減少4,255公斤二氧化碳排放量。內政部指出,在農委會、原民會、財政部、經濟部及衛福部等部會共同努力下,截至去年底,共計有41項業務項目已陸續完成開辦免附地籍謄本服務,包括申請農保加保、住宅補貼、土地增值稅或契稅申報、自用住宅申請等,將可減少374萬件地籍謄本申請案及謄本的核發,換算每張謄本申請費用20元及每申請案民眾往返時間1小時計算,可節省民眾申請謄本費用7,480萬元及往來行政機關與地政事務所時間374萬小時,已確實達成簡政利民的服務目標。內政部表示,「簡政利民」為其施政的主軸,未來將持續從同理心及仁愛心出發,今年已再洽請交通部、文化部、科技部、勞動部及教育部等機關就30餘項業務,持續進行服務流程改造,期能達成免附地籍謄本的目標,並帶給民眾全「心」的感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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